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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团委被列入首批省级双重管理非公企业团组织

近日,根据浙江团省委《关于对部分省级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实行双重管理的通知》(团浙〔2013〕75号)文件精神,海亮集团团委被确定为首批团省委双重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


根据团中央有关要求,浙江团省委对部分重点骨干非公企业团组织探索实行双重管理,在保持企业团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基础上,由团省委对企业团组织直接联系、加强指导、重点培养,并通过信息直报、定期交流培训等方式,带动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进一步规范化。


海亮集团作为浙江省民营企业中的龙头之一,与娃哈哈、吉利、传化、正泰等150家民企一起被列入《首批团省委双重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名单》,为日后青年员工的交流与共进搭建了良好的合作平台,同时,海亮集团团委也是绍兴地区唯一一家由团省委书记周艳同志直接联系指导的双重管理非公企业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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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1989年的海亮集团,乘改革开放之天时,借浙江先发之地利,聚勠力同心之人和,成就了一个中国民营企业从小到大、由大变强的典范。集团管理总部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现有境内外上市公司3家、员工2万余名,总资产超570亿元,产业布局12个国家和地区,营销网络辐射全球。2019年,集团营业收入1879亿元,综合实力位列世界企业500强第468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17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4位。旗下的海亮教育集团是国内首家在美国上市的基础教育集团、中国民办基础教育的标杆,海亮股份在亚洲、美洲、欧洲设有19个生产基地、是全球铜管棒加工行业的标杆和领袖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