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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再次胜诉——荣怀诉海亮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一审被绍兴中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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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4日,海亮教育再次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


针对荣怀学校诉海亮高级中学、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海亮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于2020年5月19日作出(2019)浙06民初580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诸暨荣怀学校的诉讼请求。至此,一审荣怀败诉。


在此案之前,海亮教育针对荣怀教育及其荣怀学校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并于2020年4月8日作出(2019)浙06民初579号一审民事判决,依法认定被告荣怀教育及其荣怀学校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浙江荣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诸暨荣怀学校立即停止在360搜索引擎中设置带有“海亮”“海亮教育”字样关键词的行为。


2、被告浙江荣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诸暨荣怀学校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亮小学、海亮初级中学、海亮高级中学、海亮实验中学、海亮外国语学校、海亮艺术中学、诸暨市海亮外语中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000000元。


3、被告浙江荣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诸暨荣怀学校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声明,消除本案影响。


至此,海亮教育与荣怀教育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两案,一审海亮均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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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1989年的海亮集团,乘改革开放之天时,借浙江先发之地利,聚勠力同心之人和,成就了一个中国民营企业从小到大、由大变强的典范。集团管理总部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现有境内外上市公司3家、员工2万余名,总资产超570亿元,产业布局12个国家和地区,营销网络辐射全球。2019年,集团营业收入1879亿元,综合实力位列世界企业500强第468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17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4位。旗下的海亮教育集团是国内首家在美国上市的基础教育集团、中国民办基础教育的标杆,海亮股份在亚洲、美洲、欧洲设有19个生产基地、是全球铜管棒加工行业的标杆和领袖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