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棚违反公司诚信守则及违法事件的通报

李棚,男,27岁,身份证号411424198703082417,河南省西柘城县皇集乡孔楼村人,2010年12月入职于上海海亮铜业公司。   

经上海市浦东公安局查明,李棚参与张才发盗窃公司铜件一案。

因金额较小,李棚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15天。

特此公示!


推荐曝光台

上一篇:关于黄海荣违反公司诚信守则及违法事件的通报

下一篇:暂无信息

返回